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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什么需要民主 (上)

送交者: 新亭2004/02/15 19:28:51 [转型之路]


中国为什么需要民主 (上)

新亭

一、吃人的历史――谁在吃人?

80多年前,鲁迅在总结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时说,“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狂人日记》,1918年4月)

几千年的历史竟然是“吃人”的历史!是谁在吃人?鲁迅虽没有明说,按其“投枪和匕首”的一贯所向,自然是指向历朝历代的统治阶级和封建礼教的。而按照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自然是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些剥削阶级和统治阶级“吃”被剥削被统治的奴隶阶级、农民阶级和无产阶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看到了早期资本主义的残酷,看到了资本控制权力后的血腥,从革命民主主义者转化为激进的共产主义者。恩格斯曾说过:“普选制是衡量工人阶级成熟性的标尺,在现今的国家里,普选制不能而且永远不会提供更多的东西;无产阶级打碎了旧世界的枷锁,就能成为新社会的主人。”(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1884年)于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及其在东方的传人,不是把斗争方向指向权力,而是指向资本,以为制约甚至消灭了资本,由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就解决问题了。

然而事与愿违,制约或消灭资本而不制约权力,产生的不是无产阶级真正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制度,而是斯大林式的极权社会主义。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仍然处于社会最底层,名义上的领导阶级地位,掩盖不了事实上的受奴役受压迫的地位。他们没有言论自由,也不被允许拥有真正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一切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都处于专制政党的严密控制之下,前所未有的人间灾难在前苏联、中国、东欧、北韩、红色高棉等等国家普遍发生了。这种社会主义,由于政府垄断了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社会资源,因此形成了大政府小社会的社会主义,“实际上只能称之为‘国家主义’,那里像个‘社会主义’?”(朱厚泽,“政府行政改革”讨论会即席发言,2003年3月22日)社会主义变成了国家主义,对此,用马克思主义的异化理论来解释,只是对这类现象作出一种描述而已,而非从发生机制上做出真正的解释。

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在西方的传人,通过制约权力而非建立专政、发展资本而非消灭资本,在北欧一些国家实现了民主社会主义。阶级矛盾的客观存在,使得无产阶级必须坚持不懈的斗争,才能争取到自己的地位和权益。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除了斗争还有妥协,这种既有斗争又有妥协的关系,使得无产阶级从普选制――权力受到有效制约的制度――得到了从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都未能得到的地位和权益。

现在我们看到,是权力,严格地说是缺乏制约的权力――而不是(或不仅仅是)某些阶级及其价值观念――在吃人。古今中外,吃了几千年,吃了无数人。人类社会各种矛盾的核心问题,并不是阶级问题,而是权力问题。不论是什么阶级,只有掌握了至高的权力,才可能吃人;也不论是什么阶级,声称代表谁的利益,一旦掌握了不受制约的权力,则必然吃人无疑。

鲁迅看到了中国几千年历史的吃人本质,但没有机会看到,当中国的“无产阶级先锋队组织”夺取政权以后的几十年间,又吞噬了多少人的性命、毒害了多少人的灵魂;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看到了早期资本主义的残酷和血腥,却也没有机会看到,前苏联、东欧、中国以及一切自称马克思主义政党统治的国家中,在消灭了阶级、消灭了资本剥削后,无产阶级和劳动大众的地位和利益,仍然是处于社会的最底层的。

二、国家权力下的社会形态

前面谈到的权力,指的是国家最高公共权力,即政权。有些国家在一定时期,政权依附于神权,或与神权合而为一。但在中国,自古至今从来都是政权高于其他一切权力,所以下面的讨论都将限于这一前提之内。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根据社会集团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人类社会可以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理想中的共产主义社会。这种阶级社会形态的划分有其局限之处,因为生产资料是一种财富,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是一种对财富的占有,而社会形态不是单独由财富状况决定的,而是必然由财富和权力状况共同决定的。虽然权力和财富在任何社会中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们毕竟是有区别的。它们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并可相互转化。从人类历史来看,权力现象贯穿了人类社会各个历史阶段。如果按照权力状况来划分社会形态,自古至今已经出现过的社会形态有原始氏族社会、极权社会、威权社会和公民社会。

原始氏族社会中,人类生产力原始底下,没有产生生产资料私有关系的物质基础,权力现象体现在氏族首领在狩猎、垦种、祭祀等社会活动中的协调管理作用上,而不是对氏族成员的强制压迫以满足自己的需要。氏族群体内部靠劳动合作、平均分配收获以维持群体的基本生存。因此被阶级分析方法称为原始共产主义。

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属于独裁统治的社会,但这些独裁社会应属于威权社会,和后来出现的极权社会还有很大区别。

网络作家“雅可夫”分析说:“极权主义是指这样一种体制:在这种制度下,国家的一切资源都被最高统治者所掌握,统治者的统治范围不仅仅局限为政治、军事等传统领域,而且对经济、思想、文化、甚至日常生活都要严密控制;全体社会成员不但被剥夺一切最基本的权利,而且还必须无条件地参与到统治者的意志中去,根据统治者的意志而工作、生活甚至死亡,没有任何个人选择的余地;如果拒绝参与或者仅仅是不积极参与(有时甚至是仅仅被怀疑不积极参与)这个意志,就必然要受到迫害甚至镇压。简言之,极权主义是亚细亚专制主义借助现代化统治手段达到的最高形式。

“极权主义不同于奴隶制。奴隶制度下,奴隶们虽然也被剥夺了一切基本权利,没有人身自由,也可以随时被奴隶主当作工具一样转卖甚至处死,但是奴隶们至少还有自己思考的空间,奴隶主无法也没有兴趣对奴隶进行精神控制;此外,社会上还存在一个自由的平民阶层。而在极权制度下的现代奴隶们,连思考的空间都被剥夺,理论上连自主思考都是不被允许的;社会上再没有任何一个阶层能够像奴隶制下的平民一样自由自在了,除了最高统治者本人以外,任何人的权利都没有保障,甚至地位仅次于头号极权主义者的人也不能幸免。

“极权主义也不同于独裁的另一种形式:威权主义。威权主义统治下,虽然人民的权利也常常遭到践踏,但是,威权统治者的统治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威权主义者通常只求掌握政权、军权,以及一部分财产权,却掌握不了人们的思想和生活方式。在威权统治下,人民有一定的自主权利和选择权利,统治者也允许人民的意志与自己的意志有差别。例如:威权统治专制时代,很多不愿在官场沉浮的人可以选择隐居,农民在交纳赋税和徭役之后有权决定自己在田里种什么,一些看破红尘的人可以选择出家,人们有权决定自己一天做什么、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休息,大多数时候人们有权决定自己的居住地,等等。然而在极权主义的统治下,这些权利都成了人们可望不可及的梦幻。”(《极权主义:过去、现在和未来》,“天涯虚拟社区”,2003年)

公民社会,也是现代民主的社会形态,是现代民主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其根本特征是国家权力受到必要和有效的制约,社会由许多性质不同和独立于政府的团体所共同组成,参与社会管理,反映社会全体成员的愿望、保障他们的权益;能够发挥监察和批判政府的功能,使政府免于独裁和社会免于受到强权的控制。

由此我们看到,古代的奴隶社会、封建主义社会,以及后来的纳粹的国家社会主义、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社会,都或者是威权社会,或者是极权社会。这些社会形态的共同点不在于统治阶级是谁,而在于国家政权均不受任何外部力量的制约,无法无天,直至最后因种种原因而消亡。

从阶级社会形态来看,中国似乎非常幸运地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越过资本主义而提前进入了社会主义,但从权力社会形态的发展来看,中国至今尚未得到历史的青睐而进入民主社会。1949年宣告结束了一个威权统治,却又开始了由另一个政治集团在刺刀下建立的名叫“人民民主专政”的极权社会。至高无上的国家权力,并没有兑现它给人民的许诺。直至今天,在经济上实行改革开放的中国,政治上仍然是严冬,人民不能享受宪法给予的言论和结社自由。15年前 “6•4”民主运动之被血腥镇压,鲜明地反映了当代中国最高掌权者思想上信奉的仍然是封建专制统治者“打江山必坐江山”的那一套陈腐反动的理念。因此现在的中国,乃是具有封建色彩的威权主义社会。

于是,一个社会的性质不仅仅由什么阶级掌权所决定,更主要地还由这个阶级所掌握权力的状态所决定。那么,权力究竟是什么?

三、权力是什么

什么是权力?这似乎是一个难以准确定义的概念。英国的罗德•里克•马丁曾经叹息道:“权力是一个使用频率颇高,凭直觉去理解,很少有严格定义的词。”一种较为宽泛的定义,是把权力看作某种强制力量。如美国的亨廷顿的“权力指影响或控制他人行为的力量”,德国的马克思•韦伯的“权力是把一个人的意志强加在其他人的行为之上的能力”,以及中国学者林喆的“权力是特定主体将他的意志强加于他物,使之产生一种压力继而服从的能力。”(《权力腐败与权力制约》,1997年)和时运生的“权力,是一种现实的或潜在的并且可以延伸的支配力量。”(《论公权私用、滥用的动机和条件》,1996年)这类定义如果超出一定的社会组织的范围来使用,是不甚恰当的(这里“组织”一词的含义很广,可以是小到一个家庭,一个公司,大到一个国家,一个国际组织)。例如,当强盗以暴力夺取钱财甚至加害于受害者时,强盗的意志强加于受害者,只是强盗的暴力得逞,而非强盗拥有谋财害命的权力,因为强盗虽然和受害者存在于同一社会环境,但未必从属于同一社会组织,其行为也没有得到相应的社会承认。反之,狭义的权力定义则把权力局限于法律规定范围内,如“权力是公共利益和公共机关所有之财富(财产)的法律存在形式。”(童之伟,《再论法理学的更新》, 1999年)

较为准确精炼而又不失全面的定义是:“权力是社会所承认的迫使人们不得不服从的力量。”(孙英:《权力义务新探》, 1996年)这个定义强调了权力的社会性及权力获得社会承认的必要性。这种承认可以是法律上的承认,也可以是精神上的承认。韦伯把人类社会所接受的权力分为三种,即由传统惯例或世袭得来传统权力( Traditional Authority),来源于别人的崇拜与追随的超凡权力(Charisma Authority),以及理性——法律规定的权力(Legal Authority)。美国的加尔布雷斯则认为,意志强加于别人使之服从,有三种手段,一是强制,包含对违命者适当的、合理的惩罚,服从者是被迫的;二是报偿,给予服从者相应的回报;三是通过改变信仰使之服从,这就是劝导、教育、宣传。

活跃在新闻和学术两栖的中国学者杨继绳认为权力有三种来源,即人格、财产和组织。他论述道:“组织其所以能让人服从,是因为组织宣称它代表了某种正义的价值准则,这种价值准则对组织内外的人有号召力,它通过舆论工具宣传这一价值准则,使人信服。它可以通过组织原则对其成员进行惩罚,也可以以维护价值准则的理由对组织外部进行惩罚。它有经济实力,可以通过报偿使人服从。如果一个组织掌握了惩罚(军队、警察),报偿(经济)和制约(舆论),这个组织就会强有力。如果这三个方面一无所有,这个组织就会涣散无力。”(《中国社会各阶层的分析》,2000年)

现在中国的执政党,正是从舆论、经济和组织上,有着严密的控制,全党上下必须高度一致――外部权力来自于内部权力――进而严密控制整个国家。在舆论上,执政党控制着全国的一切媒体,在一切政治、思想、文化宣传上必须与之保持高度一致,并由它来决定媒体应该向社会提供什么样的舆论,不准报道什么样的新闻,所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文化艺术必须为官方的理论和政绩歌功颂德,不论这理论之真伪、政绩之虚实;凡有批评反思倾向的作品将严加禁止。社会成员的知情权利和言论自由权利就这样被剥夺了。

在经济上,执政党一面堂而皇之地用国家财政支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组织的各项开支,国家财产的就是党的财产;一面控制着全国的经济命脉,政府一切经济规划金融活动都由在党的指导下开展并做出最终决定,各经济实体的最高负责人不是厂长经理而是党的书记。执政党执行计划经济的政策从1949年起持续了29年直至国民经济濒于崩溃,直至1978年做出经济改革的决定,逐步实行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政策,才在经济上向社会成员让出了一点自主权。由于在经济领域的权力状态出现了松动,人们对改变一党专制的局面给予了更多的也可能是过于乐观的期望。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旧的政治体制越来越不适应经济活动的要求时,社会自然会出现要求改革政治体制以适应不断上升发展的市场经济的呼声。也正因此,专制掌权者对任何可能的对其统治地位的挑战倍加警觉,总是千方百计地要让别人相信他代表了人民的利益,是某种崇高的思想理论的忠实执行者;同时又拼命强化暴力机器,严酷镇压一切不利其专制统治的言论和行为。

在组织上,中国的执政党更是在宪法中强行规定了其天然的执政合法性,不容任何力量挑战其专制地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各政治文化团体,都在执政党控制之下;国家的所有武装力量都规定为必须由这个执政党领导。为了稳固其统治地位,坚决打击一切不利于其专制统治的言论,任何结社活动如被认为有碍于其统治,必将遭到严厉镇压,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他尚有八个党派,皆为1949年前与现在的执政党即为政治同盟,但自其执政起,皆沦落为必须接受执政党领导处于从属地位的“陪衬党”、“摆设党”,名义上为参政党,却从组织上由执政党规定允许发展的规模和范围,总人数仅及执政党的1%。

十分讽刺的是,执政党在宪法中既规定了其不可动摇的领导地位,同时又规定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管理上既宣称要依法治国,同时又将司法部门置于其政法委的控制之下;在国家立法、司法和各级行政上,垄断了一切权力,包办了一切事务。所谓执政党在宪法范围内活动,要依法治国云云,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虚言;而执政党由宪法强行规定领导地位、通过政法委凌驾于法律之上,对国家权力的绝对控制才是其所行之实。

另一位中国学者刘可非认为权力分为本然权力和现实权力,前者是“权力的价值存在,并具备两个基本特征:本然性和虚幻性”;后者“是指现实社会中现实存在的权力”,“也有两个基本特征:现实性和变异性”。后者不过是前者的“外在表现形式,但是,后者往往会较大程度地背离前者。”他说:“尽管现实权力往往强横地凌驾于本然权力之上,但长远看来,只有本然权力才能给现实权力提供真正的合法性、合理性基础。也即,尽管本然权力具备着那样的虚幻性,但是,向本然权力回归却是现实权力的唯一终极归宿。”(《社会权力论》,2000年)

但是,今天中国社会的权力问题,是其不受制约而导致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矛盾以致危机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矛盾和危机不是一个可以等待长远来看的理论问题,而是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各阶层都十分关注的刻不容缓的现实问题。启动政治体制改革,也就是改变当前权力的不受任何制约的状况,已经是当务之急。

下面让我们来看一看,这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给今天的中国究竟带来了什么?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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