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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的放矢的尴尬——与樊弓先生商榷

送交者: 高寒2004/03/25 1:17:37 [转型之路]


据说樊弓先生是网上写通俗论文的高手,但是,如果这种来自票友的美誉是以无的放矢/鸡同鸭讲/牛头不对马嘴为代价,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且不谈樊先生以前那篇在网上夺冠的“批马”戏文,通篇以将“价格”(price)和“价值”(value)一锅煮为前提,就拿眼前这篇驳高(寒)短文来说,至少也有两起“一锅煮”。

首先,将“利益”和“义务”一锅煮:

本人对台独的批判,其基本点是批其对自身利益维护上的鼠目寸光。我这一论点的前提是:台湾人基于自身利益的逃专制与大陆人基于自身利益的反专制,二者有着某种利益上的相关性。诚然。这只是高寒的一家之言,樊先生当然可以质疑这个论点,也当然可以就此论的是非、正误、高下、深浅作钉对钉、铆对铆的反驳。譬如,你完全可以反驳说,两害之权取其轻,或许,在台湾人看来,搞台独的风险要小过反独裁;你也可以作出论证:挑战中共合法性与台湾利益毫不相干,或者,你针对高寒的“台湾的最大优势在于它是全世界唯一能挑战中共政权合法性而又无干涉内政之虞的政府!”这一见解,举出世界上还可找出第二例“挑战中共政权合法性而又无干涉内政之虞的政府”来,……等等,等等。尽管我不会同意、并会反驳这些观点,但至少我得承认你确确实实是在反驳我。可是,樊先生却基本上没有在驳斥我的“利益相关”论上着墨,而是大谈“台湾人并无挑战中共之义务”。然而问题是,这“无义务”论怎么可能构成对“利益相关论”的反驳呢?其原因在于:第一、无义务不等于无利益;这“无义务”与“有利益”,二者完全是可以同真,可以并行不悖的,它们并不是处于一种有此无彼、一真一假的关系中。更何况,高寒多年来就一直是这个“无义务”论的倡导者(见附件一),因此,怎么可以用先生与高寒的共同之点来展示我们之间的分歧,用我们的并无分歧之点,来构筑对高寒的“反驳”呢?由此可见,樊先生用“义务”论来驳斥高寒的“利益”论,实属该文中的第一个“牛头不对马嘴”。

其次,将“利益”和“资格”一锅煮:

樊先生在如上所述地无的放矢一大通后,到了文末才终于切点题去触及“在反独裁的问题上,台湾人的利益跟大陆人是一致的”这个高寒发言的基本点了。但遗憾的是,在这个他正该花力气大驳特驳的论点面前,樊先生却话锋一转道:“可惜,这句话得让台湾人来说。大陆人有什么资格替台湾人数钱?”尽管樊先生这话说得蛮机巧、也蛮通俗,但却犯了用转移命题来解答命题之驳论大忌。须知,世上某事是否符合某甲或某乙自身的利益,或某甲与某乙的利益是否一致,是否相关,其衡量标准并非取决于让甲或乙自己“来说”的。譬如在一个瘾君子看来,他的“利益”就是瞬间飘飘忽过把瘾,所以如果以让他自己“来说”为其“利益”之存在与否的标准,那么他一定会说“这吸毒过瘾才是我的利益”。倘若正当有旁人指出这无异于慢性自杀,泛滥开去将不仅杀了你个人,而且还会杀死整个民族时,却半路杀出个樊先生挺身而出为之辩护道:“他吸毒与你何干?!他死不死这话得让他自己来说,你有什么资格替他本人数钱?”我想大家一定会对这种“理由充足”的反驳感到错愕不已吧!可见,这利益不利益,并非仅仅是一种主观感受,而是可以有一些客观的公认的指标的,此其一。其二,某人指称某种事物的真伪——无论是该事物本身的真伪,抑或这个指称本身的真伪,——均与指称人的身份、族群、地域等等所谓“资格”因素并无必然因果联系。因此用“资格”论来反驳“利益”论,这便是樊先生此短文中的第二个“牛头不对马嘴”。

至于樊弓先生用“泛自私论”来营造的一个“道义制高点”,润涛阎网友已经有了精彩的反驳,这里我就无需赘言了。

总之,樊先生不大注重概念的细微差异,仅仅凭点感性理解就匆匆忙忙地写驳论,下笔千言,离题万里,虽洋洋洒洒、笔下生花,迷倒一批票友,但却难免陷入无的放矢的尴尬。

最后,我想说,台海问题是一个严肃的问题,我希望能同樊弓先生作钉对钉、铆对铆的严肃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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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高寒就批台独应当着眼于“利益”还是“义务”致王希哲(1998年)


对台湾,您的批评角度是“义务”,而我的批评角度则是“利益”。包括魏京生近来对欧美各国之人权支持降调的批评,也多从“义务论”、“道义论”出发,对此我则不敢苟同。大陆以外的任何方面(在这个意义上,也包括台湾),都有权首先考虑他们自身的利益,然后才轮得到支持别国或大陆的事。不从这个前提出发而去要求别人帮助、支持,或据以批评、指责他人,则近乎苛求。


希哲:您好!

昨天从《小参考》上看到您的“不是‘援助',是义务!”一文,谈几点看法。

1、可惜我至今未能读到您所提到的4月12号的《世界周刊》。您知道,我一直是主张民运应公开地、旗帜鲜明地批评台湾的偏安心态的。但无奈各民运刊物都拿台湾的钱,这种声音就是登不出来。现在看来,在公开批评台湾这点上,我们是一致了。

2、但您的批评角度是“义务”,而我的批评角度则是“利益”。无疑“义务”较之“利益”肯定是一更高层次的要求,但我觉得恐怕从利益角度更现实,更能打动台湾人,也更能达致民运的目的。

3、这当然又涉及到对现在国民党、以及它的历史的认识。我对它的批评,固然不能说完全没有历史的因素,但基本上是现实地将它与大陆作为两个利益单位来对待的。而您从历史出发,则含有将两者视为一个利益整体的意思,您的“义务论”便是建之于此点之上的。我希望您再审视一下您的这个大前提的现实性和可行性。政治是务实的艺术。按照您所说的那个四十年代的宪法,外蒙还是中国领土,对此,现还有谁在坚持?从逻辑上看,您的这个大前提,与中共主张的大前提何其相似乃尔,不同的只是您主张用“中华民国”统一中国;而它则主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去统一罢了。此外,从您的那一大前提出发,您又更进一步地提出了国民党应当站出来领导中国民运(而且我又由此猜到您本人就已是一位国民党员了!)的惊人之语。

4、从您的大量作品来看,您是一位刻意于“语不惊人誓不休”的人,我很喜欢您的这种行文风格,甚至我本人有时也追求这种风格。我想,您当初刚出来就提出要加入国民党一事,幸许就与您的这种风格有关。但在政治上运用此风格,则须谨慎,否则效果往往适得其反。尽管那次大约我算是唯一为您作公开正面辩护者,但也不得不承认,要不是那事,您当初的“地位”,几乎是与魏京生出来时的风头相仿的。这次是魏自己不争气,人们才似乎觉得应重新认识您。但您的“国民党出来领导中国民运论”,最好先在小范围内辩论辩论再考虑是否应拿出来为妥。

5、顺便提一下,魏京生对欧美各国之人权支持降调的批评,也是多从“义务论”、“道义论”出发,这也是我不敢苟同的。应当认识到,大陆以外的任何方面(在这个意义上,也包括台湾),都有权首先考虑他们自身的利益,然后才轮得到支持别国或大陆的事。不从这个前提出发而去要求别人帮助、支持,或据以批评、指责他人(您甚至还更进一步,根本不承认这是“支持”,因为台湾有“义务”),则近乎苛求。当然,如果说台湾也有着与他国不同之处,则是其历史、地缘、民族等等因素使之与大陆的民主化进程在利益上更息息相关罢了。不过这样看问题本身就是以承认台湾与大陆并非一个利益体为前提的。由此可以想见,即使大陆日后民主了,未必就应、就能马上与台湾统一。说不定两个民主的中国政府还得共处一段时间。同理,从利益出发,倘若台湾在大陆民主化的过程中太不够朋友,太过袖手旁观,它也别指望它今天孜孜以求而不可得的一切东西(譬如进入联合国之类)届时就会自然而然水到渠成。──这是不管它现有多少国民党的秘密党员在民运中起作用,也不管它曾施过多少小恩小惠而可凑效的。

6、我的这些意见,供您参考。不知您将您的文章寄《世界周刊》否?倘您不介意,不防将你我的文字都同时交《世界周刊》发表,以便有意将国民党支持大陆民运的问题给热辣辣地“炒作”起来,借此将它一军,不知意下如何?


顺颂


春祺!


高 寒 98、4、18于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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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高寒基于“鼠目寸光”利益论批台独的一篇短文(1998年)


一着不慎,满盘皆输--论台湾的外交窘境源自其失误的大陆政策


作者原注:

此文写于6年前,本系应洪哲胜先生之稿约而作。原计划写系列十篇。后在洪先生的请求下打住未继续,现在看来,似乎当初还是不该“笔下留情”为妥。


自克林顿先生访问中国大陆重申了其“三不”政策後,台湾的政界才终于如梦初醒∶原来老美不会为我台兄两肋插刀啊!其实,自越战以降,尽量避免为他人去打仗,早已是美国的既定国策。台湾关系法也罢、卖武器给台湾也罢,宗旨其实都一个,避免战争。九五年台海危机,美国险些被拖下水,反倒成了促使美国加速与中共改善关系的诱因。要不是这克林顿的“三不”冲击波,台湾朝野都总有那麽些政客自我感觉颇为良好,一点危机感也没有,以为凭着一个“井水不犯河水”的大陆政策,就可安然做他的偏安梦了。

说实在的,我不管您“独”也罢、“维持现状”也罢,只要您做得到,我统统乐观其成。殊不知,这几年下来,台湾的所谓务实外交,几可说是屡战屡败,外交部长走马灯似的换人,还是无法扭转其颓势。面对克林顿这次的“三不”,台湾不少人义愤填膺,大骂老美不讲义气。去年对南非,台湾人中也弥漫着这种心态。而对此,我可是要在鼻子中发出一个“哼”来的∶“义气”么?恐怕这些年来台湾人是最无资格去讲它的了!明明同一块巨大顽石既压着大陆人、又压着台湾人,本应是兄弟齐心协力使把劲掀翻它才对;可只因自己是处在被压的边缘上,还可多喘两囗气,台湾人便老是偷奸耍猾想不使气力,最后,则干脆来个脚板心擦油--开溜。而且还编出一个理由∶那是你中国人的事,我台湾人干吗要去管这等闲事。既然如此,那么好,您又凭什么要人家八杆子搭不上界的老美、老黑们来为您台湾讲“义气”、来管您台湾的闲事呢?

都说台湾人精明,会作生意,会算帐,我说,一点也不。譬如,他宁可跑到非洲沙漠、拉美丛林去大撒银子,宁愿出10亿美元的天价“买门票”进联合国,可就是不肯拿出其10分之1、甚至1%的钱花在可导致安理会那一否决票改变性质的事情上。这10多年来,台湾对大陆民主运动的支持是一减再减,而对它“务实外交”的经费则是一增再。其本以为这一减一增,就会与中共来个“良性互动”、来个“双赢”了。可哪知,到头来,安理会中那否决票所呈现的否决意志是越来越强;而为它进入联合国呼吁的“友邦”却越来越少。至今,它之进入联合国还路途遥远。本来,全世界都看得清,台湾要重返联合国的障碍在哪里,可就它台湾偏偏视而不见,它不是在排除其障碍之“牛鼻子”上下大功夫、作大预算,干大项目,而硬要将气力花在牛尾巴尖尖上,将投资投向那些个几乎毫无效益,甚至覆水难收的小(国)项目上。这下可好,那一个个排着队拿了台湾送的钱的小国,又都一个个道声“Bye-Bye!”便跑到中共那边厢排队领银子去了。而且,这样的赔本买卖,台湾至今几乎还在坚韧不拔地、以不变应万变地继续干下去。大约一直要干到捧着支票簿护送最后一位“友邦”国到中共那边报到为止。

台湾近10年来,与中共的外交战,可说是一败涂地。面对如此严峻的外交困局,台湾朝野的政治菁英们,难道还不该静下心来反省反省吗?去年夏天,我有幸造访台湾,面对其上上下下的偏安心态,我说了句大白话∶“但愿不要等到某一天台湾人一觉醒来,环顾世界竟是一个零友邦的天下!”竟然弄得主客皆尴尬。殊不知,才不过一年,如此不中听的“友邦为零”的大不吉利话,竟然出自台湾外长胡志强之口、而且是在台湾立法院讲坛上给说了出来(见8月22日《星岛日报》),真是形势比人强啊。

有道是∶外交是内政的继续。故台湾外交的大败仗,应从其失败的内政中去寻找。在我看来,这是败在它鸵鸟式的偏安国策,败在它“井水不犯河水”的大陆政策,败在它拱手让出“一个中国”的战略制高点。归根结底,是败在近年来主导台湾政局的明独暗独独派理论之如下战略盲点上∶既要独立,就当然要与“一个中国”划清界线;既要与“一个中国”划清界线,那中国人的民主事业,也就当然不是我台湾人的事了;既然大陆的民主运动受制於物质资源的匮乏,也就自然得放缓其进程和力度;大陆民运力量之被削弱,也就自然增强了专制势力的力量;而专制势力的加强,也就自然要强化对台湾的全面封杀和打压了。於是,从独派理念出发,经过其指导下的一系列政治实践的运作,最终却导出一个强化对独派理论与实践之严厉打压这么一个无情的战略态势出来。还更别说,中共专制政权借此而获得“民族主义”这一似乎可修补其政权合法性的副产品了。

至此,我尚未对台湾的独派理论作任何价值评判,而只是从战略学的纯粹实用主义的角度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我想请台湾朝野的政治家们思考一下这么一点∶即使您要独;或者,即使您要维持现状;再或者,即使您要像两德或两韩那样进入联合国,那么,究竟您是向一个民主的中国政府“要”来得容易些呢,还是向一个将成为世界一霸的专制的中国政府“要”来得容易些。倘若此题的答案得了出来,那麽,台湾该如何对待大陆的民主运动的答案也就迎刃而解了。


(1998年9月28日於华盛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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